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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基金
发布日期:2017-12-21 来源:365bet官网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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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社员、合肥工业大学法学教授孙其标反映,据统计,仅2015年3月至2016年10月,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就有3419件。2017年仅7月份,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就接到举报案件2767件,涉环境案件处于高发态势。

为了促进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确立了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环境保护法》于2015年对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社会组织的条件作出明确界定。同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两部司法解释,专门规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守护青山绿水提供法律支持。

然而,环境公益诉讼并没有因此而迅速增加。数据显示,在2015年至2016年的2年时间里,全国法院仅受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37件,其中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112件,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25件。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江苏、广东、云南和贵州等少数几个省份。

导致环境公益诉讼困境的原因有:

1.环境案件公益诉讼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高昂,且缺乏资金来源。据统计,82%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是由社会组织提起的。而涉环境案件又往往诉讼标的大,所需费用高。2015年12月,在广州市焦某镍严重超标污水案这样一个较小的公益诉讼中,就花费了评估费9万元、律师费2.6万元。另据媒体报道,云南省某个破坏生态的涉环境案件,仅仅是损害鉴定的费用就需要100万元。而鉴定费还只是公益诉讼中所产生费用的一小部分,此外还有案件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开支。环保社会组织一旦投入到环境公益诉讼中,仅在前期调研取证阶段就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整个诉讼过程的花费更是巨大。这是大多数环保组织以承受的。

环境公益诉讼主要依靠环保公益基金支持。然而资料显示,民间环保类基金会在国内基金会总量中所占比例极低。截至2013年8月底,民间环境基金会仅占全国各类基金会数量的3.2%。目前,环境公益诉讼费用没有稳定和充足的资金来源,这种状况大大挫伤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2.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没有专门的管理账户,不能保证专款专用。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因为环境损害赔偿金无特定的受益人,环境损害赔偿金需要相关组织加以管理。目前全国多数地方是要求把用于生态环境修复的环境损害赔偿金打到财政账户。但该费用一旦进入财政账户,往往易进难出。假若不能保证赔偿金专款专用,最终没有用于生态环境修复,有违公益诉讼的意义和初衷。

为此,建议:

由各地方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可以与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或中国绿色发展基金会等公募基金组织合作,建立官方性质的地方或国家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会。把所得公益资金及法院判决执行的环境损害赔偿金交由该类基金组织代为管理,建立专项资金账户,用于环境公益诉讼的鉴定费、诉讼费、律师费的支付以及环境修复和治理项目。该公益基金会设立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基金信息发布等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基金合规合理使用。